雲南(nán)省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
(2021年12月22日)
雲南(nán)省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(xiǎo)組辦公室
雲南(nán)省自然資(zī)源廳
雲南(nán)省統計局
2018年9月,按照國家統一(yī)部署,我(wǒ)省組織開(kāi)展第三次 全國國土調查(以下(xià)簡稱“三調”),以2019年12月31日爲标準時點彙總數據。“三調”全面采用優于1米分(fēn)辨率的衛星遙感影像制作調查底圖,廣泛應用移動互聯網、雲計算、無人機等新技術,創新運用“互聯網+調查”機制,全流程嚴格實行質量管控,曆時3年,1.2萬調查人員(yuán)先後參與,彙集了1530.9萬個調查圖斑數據,全面查清了全省國土利用狀況。
現将全省主要地類數據公布如下(xià):
(一(yī))耕地539.55萬公頃(8093.32萬畝)。其中(zhōng),水田99.14萬公頃(1487.11萬畝),占18.38%;水澆地17.87萬公頃(268.09萬畝),占3.31%;旱地422.54萬公頃(6338.12萬畝),占78.31%。曲靖、文山、紅河、昭通、普洱等5個州(市)耕地面積較大(dà),占全省耕地的54%。
位于一(yī)年三熟制地區的耕地201.37萬公頃(3020.54萬畝),占全省耕地的37.32%;位于一(yī)年兩熟制地區的耕地337.38萬公頃(5060.77萬畝),占62.53%;位于一(yī)年一(yī)熟制地區的耕地0.80萬公頃(12.01萬畝),占0.15%。
位于年降水量1200mm以上(含1200mm)地區的耕地105.50萬公頃(1582.54萬畝),占全省耕地的19.55%;位于年降水量800-1200mm(含800mm)地區的耕地307.64萬公頃(4614.61萬畝),占57.02%;位于年降水量400-800mm(含400mm)地區的耕地126.41萬公頃(1896.17萬畝),占23.43%。
位于2度以下(xià)坡度(含2度)的耕地60.55萬公頃(908.21萬畝),占全省耕地的11.22%;位于2-6度坡度(含6度)的耕地63.77萬公頃(956.60萬畝),占11.82%;位于6-15度坡度(含15度)的耕地167.75萬公頃(2516.31萬畝),占31.10%;位于15-25度坡度(含25度)的耕地146.89萬公頃(2203.28萬畝),占27.22%;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00.59萬公頃(1508.92萬畝),占18.64%。
(二)園地257.22萬公頃(3858.24萬畝)。其中(zhōng),果園98.38萬公頃(1475.76萬畝),占38.25%;茶園47.32萬公頃(709.80萬畝),占18.40%;橡膠園74.43萬公頃(1116.47萬畝),占28.94%;其他園地37.08萬公頃(556.21萬畝),占14.41%。園地主要分(fēn)布在西雙版納、普洱、臨滄、紅河等4個州(市),占全省園地的61%。
(三)林地2496.90萬公頃(37453.46萬畝)。其中(zhōng),喬木林地2118.02萬公頃(31770.33萬畝),占84.83%;竹林地15.40萬公頃(231.01萬畝),占0.62%;灌木林地289.17萬公頃(4337.52萬畝),占11.58%;其他林地74.31萬公頃(1114.60萬畝),占2.98%。普洱、楚雄、文山、大(dà)理、紅河、迪慶等6個州(市)林地面積較大(dà),占全省林地的51%。
(四)草地132.29萬公頃(1984.33萬畝)。其中(zhōng),天然牧草地12.25萬公頃(183.76萬畝),占9.26%;人工(gōng)牧草地0.87萬公頃(13.09萬畝),占0.66%;其他草地119.17萬公頃(1787.48萬畝),占90.08%。草地主要分(fēn)布在迪慶、曲靖、紅河、昆明、昭通等5個州(市),占全省草地的52%。
(五)濕地3.98萬公頃(59.66萬畝)。濕地是“三調”新增的一(yī)級地類(包括7個二級地類),我(wǒ)省涉及其中(zhōng)5個二級地類。其中(zhōng),森(sēn)林沼澤0.08萬公頃(1.24萬畝),占2.08%;灌叢沼澤0.02萬公頃(0.31萬畝),占0.51%;沼澤草地0.40萬公頃(5.95萬畝),占9.97%;内陸灘塗3.29萬公頃(49.28萬畝),占82.61%;沼澤地0.19萬公頃(2.88萬畝),占4.83%;全省沒有紅樹(shù)林地、沿海灘塗2個濕地二級地類的分(fēn)布。濕地主要分(fēn)布在金沙江、瀾滄江、怒江、獨龍江、南(nán)盤江、元江等河流及九大(dà)高原湖泊沿岸,楚雄、迪慶、普洱、大(dà)理等4個州(市)的濕地,占全省濕地的42%。
(六)城鎮村(cūn)及工(gōng)礦用地107.37萬公頃(1610.59萬畝)。其中(zhōng),城市用地9.93萬公頃(149.00萬畝),占9.25%;建制鎮用地11.99萬公頃(179.91萬畝),占11.17%;村(cūn)莊用地74.80萬公頃(1122.05萬畝),占69.67%;采礦用地8.60萬公頃(128.94萬畝),占8.00%;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2.05萬公頃(30.69萬畝),占1.91%。
(七)交通運輸用地52.64萬公頃(789.62萬畝)。其中(zhōng),鐵路用地1.19萬公頃(17.84萬畝),占2.26%;軌道交通用地0.04萬公頃(0.54萬畝),占0.07%;公路用地19.82萬公頃(297.29萬畝),占37.65%;農村(cūn)道路31.14萬公頃(467.32萬畝),占59.18%;機場用地0.40萬公頃(5.94萬畝),占0.75%;港口碼頭用地0.02萬公頃(0.29萬畝),占0.04%;管道運輸用地0.03萬公頃(0.40萬畝),占0.05%。
(八)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60.85萬公頃(912.72萬畝)。其中(zhōng),河流水面19.72萬公頃(295.76萬畝),占32.40%;湖泊水面10.85萬公頃(162.73萬畝),占17.83%;水庫水面17.48萬公頃(262.23萬畝),占28.73%;坑塘水面5.68萬公頃(85.15萬畝),占9.33%;溝渠1.66萬公頃(24.97萬畝),占2.74%;水工(gōng)建築用地1.15萬公頃(17.18萬畝),占1.88%;冰川及常年積雪4.31萬公頃(64.70萬畝),占7.09%。普洱、昆明、大(dà)理、玉溪、怒江等5個州(市)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較多,占全省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的46%。
“三調”是一(yī)次重大(dà)國情國力調查,是黨中(zhōng)央國務院重大(dà)決策部署,也是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後統一(yī)開(kāi)展的自然資(zī)源基礎調查。“三調”數據成果全面客觀反映了我(wǒ)省國土利用狀況,也反映出耕地保護、生(shēng)态建設、節約集約用地方面存在的問題,必須準确分(fēn)析原因,深入揭示發展變化趨勢,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進,促進生(shēng)态文明建設和自然資(zī)源管理工(gōng)作。要堅持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,堅持底線思維,壓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責任,實行黨政同責。要堅決遏制耕地“非農化”、嚴格管控“非糧化”,從嚴控制耕地轉爲其他農用地。堅持問題導向,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爲。規範完善耕地占補平衡,确保完成國家規劃下(xià)達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标任務,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。要堅持系統觀念,強化規劃引領作用,因地制宜,統籌生(shēng)态建設。要堅持節約集約,合理确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,提高土地開(kāi)發利用效率。繼續推動城鄉存量建設用地開(kāi)發利用,完善政府引導市場參與的城鎮低效用地再開(kāi)發政策體(tǐ)系。強化土地使用标準和節約集約用地評價,大(dà)力推廣應用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。
“三調”成果是我(wǒ)省制定經濟社會發展重大(dà)戰略規劃、重要政策舉措的基本依據。要加強“三調”成果共享應用,将“三調”成果作爲國土空間規劃和各類相關專項規劃的統一(yī)基數、統一(yī)底圖,推進省域治理體(tǐ)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。